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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函授教学及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1日 11:21     作者:     点击:

各函授教学站(点):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鄂教高【2006】10号《湖北省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函授教育函授站管理办法》、《长江大学高等函授教学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对我院函授站(点)成人函授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指导,促进成人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成人教育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我院更新了成人高等教育远程教学及管理平台系统,从2020级开始,各教学站(点)的函授教学及管理工作开始在新平台操作,为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现对2021年的函授教学及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各函授教学站(点)的教学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统一安排布置。包括学习课程、学习时间、考核方式及考试试卷等。

一、学习课程安排

    根据函授专业教学计划安排,2021级学生第一年主要学习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课程包括计算机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线性代数、人体系统解剖学等。各函授教学站(点)必须通知2021级新生,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jxjy.yangtzeu.edu.cn/)登录长江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远程教学及管理平台进行线上必修课程的在线学习,办理注册手续时在教学部领取账号和密码。只有已经在学籍科缴费注册的学员才能在远程教育平台上进行学习。

2020级学员各函授站应继续督促学员按规定时间完成第二学年的线上课程的学习进度。其它年级的,主要包括2017、2018、2019级各层次函授学员,各函授教学站(点)应继续按照我院以往的教学计划安排学习课程。

二、面授辅导安排

    各函授教学站(点)应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见附件1),结合本教学站(点)和学员情况,对17、18、19、20、21级作出具体的面授、辅导和考试安排;将具体安排填入《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工作安排表》(见附件2)中,于3月20日(上学期)前和9月20日(下学期)前上报我院教学管理部备案。各教学站(点)学员的面授、辅导和考核工作,由教学站(点)负责通知、组织和实施。考虑到疫情因素各函授站应根据所处地区疫情状况安排面授及考试时间,面授期间务必按照当地规定做好各项防疫措施。如当地疫情风险等级较高,请各函授站参照2020年02月09日下发的《疫情防控期间函授教学工作方案》组织教学。

三、考核与成绩管理

    各门课程的考核和考核成绩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统一管理。各教学站(点)每学期课程的考核,必须是已上报的教学工作安排表(见附件2)中的课程,各门课程的考核方式为考查或考试。考查,可以是论文、报告、独立作业、实践操作和书面试卷等;考试,主要以书面试卷为主,可以是开卷或闭卷。考试试卷卷头统一用“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试题”格式(见附件6),考生考试时要单人单座,每30人为一个考场,每一考场要安排2名监考教师,并做好考场记录(见附件7)。

    各教学站(点)学员必须在远程教育平台按时完成必修课程进度,线上课程总评成绩为完成课程进度占总评成绩40%,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60%,线上课程进度未满80%的不计总评成绩。其他课程按传统方式参加面授、辅导和考核。课程作业和参加面授辅导作为平时成绩一部分,总成绩=平时成绩*40%+考试(考查)成绩*60%。课程考核结束后,两周内将考核成绩汇总,填写《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成绩上报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上传至远程平台并上报教学部备案,有学生签到、考勤记载、任课教师签名、站点盖章的原始考试成绩登记表(见附件4)和学生的原始答卷,由函授教学站(点)建立档案保存,毕业时将对上交教学部的每个学生考试的原始试卷进行检查核对,不合格者延缓毕业。考核不及格或未参加学习和考试的学员,一般不单独安排补考,可随下一年级重修和考试。各教学站(点)要高度重视学员成绩的考核,客观真实做好登记和上报工作。

    考试(考查)成绩将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学员可以通过自己的学号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登录长江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远程教学平台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http://yangtzeucj.jxjy.chaoxing.com/login)。

四、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学员运用所学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去研究和探讨实际问题的实践锻炼。是综合考察学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动手操作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

    各教学站(点)要认真安排2021届秋季各专业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评审、答辩和考核工作。毕业生论文的评审、答辩和考核时间,一般应在毕业前完成。各教学站(点)应将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安排填入(附件2)上报教学管理部备案,以备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答辩、考核后2周内上报教学管理部。

五、毕业补考工作

    补考工作,主要针对各教学站(点)函授毕业生学员,平时面授课程考核不及格或未按时参加面授课程考核的学员。各教学站(点)应对毕业生学习成绩进行清理,对未参加课程考核或考核不及格的学员,要及时通知学员,并负责组织、安排好课程补考工作。各教学站(点)的补考工作安排的时间、地点和课程,随附件2报教学部备案,备查,这也是上报补考成绩的依据。

六、毕业生办证成绩、试卷审核工作

    课程考核成绩记载与管理工作,是函授学员平时学习的重要记录,是学员评优的参考依据,也是毕业生办证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之一,是毕业生不可缺少的重要档案资料。

    各教学站(点)函授学员的毕业生成绩由教学部统一打印和存档。

    毕业生成绩的审核,按照毕业生所学专业的教学计划课程进行。毕业办证前,所学课程考核成绩应在教学部有备案。对无备案记录或备案成绩不合格的学员,不能通过毕业办证成绩审核。成绩审核不通过的学员不能正常办证,不提供成绩档案。

    省内各函授教学站(点)毕业生上交试卷包括:公共基础课不少于5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总课程数不少于5门。各门试卷应配有考场记录和有学生签到、考勤记载、任课教师签名、站点盖章的原始考试成绩登记表。对没有通过试卷审核的(即不满足附件5要求的),不予办理毕业申请。省外各函授教学站(点)试卷由各自保存,以备接受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评估检查。

七、教学过程的管理

    加强函授教学过程的服务与管理,是控制函授教育质量的有效措施,也是促进成人高等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可靠保证,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各函授教学站(点)要高度重视函授教学过程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函授站评估、检查的文件精神和《长江大学2014年继续教育工作大会》,关于《按照评估标准,加强函授教学过程与服务的管理》报告要求,做好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妥善保管好教学过程中的原始资料和记录。如:教学任务书、教师聘任书、面授安排通知、面授课程表、学员考勤表、线上课程督学记录、考试安排表、考场监考记录、原始成绩登记表、学生考试试卷、教材发放表等资料。

八、 服务与检查管理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要认真做好教学过程管理工作,热情地为各函授教学站(点)和函授学员服务。对每学期各教学站(点)的上报的《教学工作安排表》汇总,存档备案。根据站(点)安排的面授及考试时间,进行现场实地检查和巡视。同时,对站(点)主要是教学过程管理中所要求保存的资料和记录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教学站(点)教学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各函授教学站(点)要按此通知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本学期和本年度的各项工作。认真落实2021级教学工作安排,积极安排好其他各年级教学及毕业生工作,并按要求填报报表,及时上报教学部备案。

九、联系方式

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长江大学东校区(南院)继续教育学院;邮编:434023;

联系电话: 8067312(招办);8185138(教学部);8185136(教材办);

8185181(学籍科);8185281(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