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助学机构、各位考生: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文件精神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湖北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现将我校202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办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考生申请时间:12月2日--12月5日。
现场确认时间:12月2日--12月10日。
毕业审核时间:12月13日--12月26日。
二、申请条件
考生拟申请自学考试毕业专业,所考课程成绩须满足《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汇编(2018年版)》(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下载中心”可查询下载,http://www.hbea.edu.cn/html/zxxz/index.shtml)规定的专业毕业要求,思想品德鉴定合格,且全部学费已缴清。
三、申请所需材料
1.《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两面)。身份证原件由各助学机构自考办审核完后退还考生。
四、申请步骤
1.考生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s://zk.hbea.edu.cn/portal-web/login)(建议使用360或者谷歌浏览器)。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按时完成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2.在“考籍管理”页面中,点击页面左侧的“毕业申请”,选择毕业专业,核实本人基本信息,并提交毕业生本人一张符合以下要求的近期(毕业前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毕业证书照片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照片),并仔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按照《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文件要求,考生提交的电子照片将作为本人毕业证书照片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照片,一旦确认后将不予更换。请考生上传符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的电子照片(见附件1),不得上传生活照、手机自拍照或美颜照等。不符合标准的照片将导致审核不通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为帮助考生避免常见错误,我院梳理了具有代表性的错误类别,供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参考(见附件2)。如因考生误传、错传或上传的电子照片图像文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导致毕业审核不通过、学信网学历注册不成功或照片信息错误等情形,相关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对本人的基本信息核实无误后,对照专业计划核实所有课程成绩是否合格,系统中“毕业条件判定”合格结果仅供参考。如符合毕业条件,提交毕业申请并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4.考生提交毕业申请后,本人须按照系统提示时间,持毕业申请材料到各助学机构自考管理部门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如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须提供由考生本人签名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见附件3)。
5.现场确认信息后,考生或被委托人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6.考生可随时登录系统查询毕业申请的审核进度,如有疑问,可根据办理进度向助学机构和主考院校咨询。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或被委托人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即视作考生对本人所有的网上申请信息(包括电子照片)确认无误。因考生本人或者被委托人核实的信息有误而造成未能如期毕业或者学信网电子注册信息错误,相关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含专升本、专本连读)专业毕业证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须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前置学历验证。只有通过验证的考生,方可申请本科毕业。因前置学历问题导致不能毕业的,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可通过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相关学历信息。
3.思想品德鉴定表。除全日制助学班的考生外,其他考生需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考籍管理”页面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4),并按要求进行填写和盖章。此表是对考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表现的鉴定,是毕业申请的必要材料之一。毕业生自我鉴定应体现考生正确的思想认识,语句要通顺,无错别字及标点符号错误。考生个人简历的填写必须规范,个人简历应更新至当前时间,最多填写四条经历,按时间顺序从近至远排列,确保时间线连续且无断档。若无工作经历,可填写“待业”或“自由职业”。
各助学机构要认真审核毕业生的个人身份信息,根据考生填写的自我鉴定和单位提供的鉴定材料做好思想品德鉴定工作,要仔细查阅学生上传的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是否符合以上规范要求,是否加盖单位公章,重点检查考生在思想品德鉴定表上填写的个人简历与毕业申请表上简历是否一致。若省自考办审核时发现存在上述问题,会被驳回重新修改。
4.考籍信息更正。对于计划申请毕业的考生,务必在毕业申请开启之前,仔细核对个人的考籍信息。若发现有误,务必在毕业申报之前完成考籍信息的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将无法参加本批次的毕业手续办理,因此请考生务必注意时间节点,提前完成相关信息的核对与更正。
六、特别提醒
1、考生须向其所在助学机构缴清全部学费后方可提交毕业办证申请及资料。
2、各助学机构在一审前需核查、清算自考毕业生全部学费,接收学生纸质办证资料时应确认学生学费已缴清。
3、我校实行先缴费后办证。各助学机构须在12月10日前,按办学协议将学费提前汇入我校财务部门指定账号,办理毕业办证程序单,未按期缴费的,我校将其毕业办证申请及资料予以退档处理。
4、各助学机构请在12月10号前送交学生的办证资料。
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附件2:常见的图像错误类型及解决建议
附件3: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
附件4:《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样表)及填表须知
特此通知。
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