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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有关工作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7日 11:27     作者:同硕办     点击:

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自2025年3月1日起,长江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相关工作(含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正式由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移交至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管理。

自移交之日起,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相关工作的咨询、报名、培养及学位授予等事宜均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管理。我院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秉承规范严谨的办学宗旨,全面负责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相关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切实为广大学员做好服务工作。

相关通知、公告、政策解读及工作流程将通过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jxjy.yangtzeu.edu.cn)发布,请及时关注。

我院将全力保障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相关工作平稳过渡,持续关注所有在读人员学习情况,督促在读人员按学校相关要求完成学业,感谢各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理解与支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院工作人员:

联系人:孟老师

办公地址:继续教育学院303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6-8185451

 

特此声明!

 

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