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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江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咨询工作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8日 09:23     作者:同硕办     点击:

各同等学力申请人:

   您好!感谢您对长江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关注,为方便您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为确保您能顺利咨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相关事宜,您可以咨询我们在不同省份设立的校外学习中心,或者加入长江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咨询钉钉群:125125008503。进群后,您可随时向工作人员咨询相关问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二、自2025年3月1日起,长江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相关工作已正式由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移交给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目前,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业务直管单位,所有相关工作将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管理和服务。

三、参加现场确认且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凭学号在长江大学计划财务处网站缴费,为保障学员个人权益不受损害,长江大学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收代缴学费,如学员自行委托机构和个人代缴学费,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员本人承担。

请各位申请人密切关注钉钉群内通知,我们将及时发布最新工作动态。如有疑问,请随时在钉钉群内咨询。

祝您学业顺利!

 

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