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士学位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通知》(鄂学位〔2012〕6 号)及《长江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长大校发〔2025〕10 号)相关规定,经第六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审定,我校2026年1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中,共有546人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其中成人高考毕业生502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44人),现决定授予以上人员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请本次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登录我校继续教育学习平台查询本人学位授予结果。https://cjdxjj.mh.chaoxing.com/
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