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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3年成招免试入学证明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5日 15:06     作者:招生办     点击:

各教学点及相关考生:

根据省招办通知要求,成招免试入学证明材料由主办高校初审,初审合格才能完成网报流程。现将提交材料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时间

9月15日截止。请各教学点及相关考生即日起至9月15日,按照要求将免试材料提交至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办。

二、提交材料内容(退役军人免试)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专科毕业证;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

5.自主就业证明(退役证上注明了“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的无需提供),该证明必须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或县级人武部门、民政部门、部队团以上机关开具。

注意:(1)“复员士兵”考生需要提供自主就业证明材料,同时还需提供为什么是“复员士兵”的情况说明材料。(2)退役军人考生提供的各类材料中的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等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凡有不一致的,哪个部门的错误由哪个部门出具错误原因的证明。

6.免试生资格诚信申报承诺书(见附件,下载打印以后填写)。

7.考生网上报名系统已缴费成功页面的截图(9月15-16日发给招办吴老师)

三、免试为其他类型的按相关政策执行,并提交材料。

四、提交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须提交原件、复印件和扫描件。扫描件必须是扫描原件后生成的彩色pdf文件,要求一个考生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考生姓名。复印件及pdf文件排序须与上述第二条材料内容顺序一致。扫描件务必清晰可辨!

提交材料时,各教学点要同步提交《免试入学统计表》(内容包括: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专业名称、免试类型等)。

五、初审结束后退还所有材料原件。合格的留存复印件和扫描件,待上报省招办复核后,再办理录取手续;不合格的考生收到通知后可在9月18-19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将考生类型更换为“统考生”,并按统考生的报名要求重新填报信息。

咨询电话:0716-8067312(吴老师)

 

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办

             2023年9月5日

 

附件:

1、免试生资格诚信申报承诺书

2、免试入学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