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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秋季毕业生成绩及毕业论文(设计)上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0:24     作者:教学部     点击:

各校外教学点:

2023届秋季毕业生成绩审核及毕业论文(设计)上报工作已接近尾声。根据《关于2023年函授教学及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和《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023届秋季毕业生网络课程未完成情况通报》要求,对于未完成线上课程进度、成绩不合格、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成绩及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将推迟毕业。

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几点说明。

一、毕业论文的写作及答辩是综合考察学生所学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系统检验学习与教学效果的重要环节,是我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必须完成的教学环节,各校外教学点要严格按照《长江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基本要求》做好毕业论文(设计)上报工作。

二、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4号)文件精神要求,今后所有授予学位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是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重点抽检对象。

三、根据对我校2022-2023年度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的回溯分析,我院已将抽检不合格论文通知各校外教学点进行整改,校外教学点要切实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全流程管理,确保主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评审和答辩质量。

四、今后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和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抽检不合格的论文,视为未取得毕业论文成绩,我院将取消其毕业资格、注销毕业证书,撤销所授学位。

 

 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