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及湖北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为保证我校2024级专科起点升本科学生正常注册学籍,现将第一次专升本前置专科待核查名单通过长大继续教育工作群上传。请各校外教学点务必通知落实到每一位需要核查的学生,并按要求认真做好专升本前置学历资格核查工作,2024年3月8日之前完成《长江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前置学历复查信息表》(附件1),并报送至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李老师(QQ:249210947)。
我校将对教学点反馈的前置学历复查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注册学籍。初审后需要省级审核的,请按照以下要求收集材料并于2023年4月30日之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入学资格。
一、提交材料
1.专升本学籍前置学历核查材料提交清单(附件2);
2.前置学历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前置学历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1)前置学历为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学生,在学信网上注册学信档案,申请《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前置学历为2001年及以前毕业的学生,以及无法正常获取专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毕业证,可以在学信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4.如果前置学历身份证信息与现在所持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
①学生个人申请及信息变更的情况说明(学生签名并按手印),要求把变更时间、原因等写清楚,并承诺所述属实并对其负责;
②新、旧身份证和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公安机关出具户籍变更证明,要求把变更项目的具体时间及原因写上,证明不同姓名或不同身份证号的所属人为同一人,还需注明公安机关的收件地址、办理警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备学校核实函调;
③其它所需材料。
5.如专科学历使用身份信息为军(士)官证号,报考我校专升本时身份信息为居民身份证,除了提供第1、2、3条所述材料之外,还需提供:
①学生个人申请(学生签名并按手印);
②《退伍证》、《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同一人证明,附上收件地址、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备学校核实函调;
③若专科毕业后更改过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的,还需提供第4条所列材料。
6.如前置学历使用国外证书的,除提供第1、2、3条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供:
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国外证书真伪认证结果(截图打印,认证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二、重要提示
1.从档案馆复印出来的复印件,每一页都需盖档案管理部门档案专用印章,否则无效;
2.复印件需要标注“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经办人姓名与日期;
3.公安机关、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须注明开具证明部门的联系地址、经办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备学校核实函调;
4.如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发生在前置学历就读期间,学生需联系前置学历院校做学历勘误,无需上报我校;
5.材料不全,不予受理;双重户籍,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
1.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电子扫描件(.jpg格式),各教学点审核汇总后,大文件夹以站点名+初审命名,里面小文件夹以学号+学生姓名命名,集中发送至指定邮箱,学籍科初审后进行反馈;
2.各校外教学点按反馈要求补充材料,大文件夹以站点名+定稿命名,小文件夹以学号+学生姓名命名,集中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件定稿报送至学籍科。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
3.学籍科收到纸质件定稿后再次审核,审核无误的,报送湖北省教育厅进行前置学历资格复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按照相关流程予以补注册;审核不通过的,该生在教育部学信网上将无法取得专升本学籍,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审核有误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再次补交材料,未及时提交复查材料导致资格核查不通过的,我校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4.联系方式:杨老师 0716-8185181 86191968@qq.com。
附件:
1.《长江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前置学历复查信息表》
2.《长江大学专升本学籍前置学历核查材料提交清单》
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