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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2024年专升本前置学历资格核查须知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7日 09:27     作者:学籍科     点击:

各校外教学点: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及湖北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为保证我校2025级专科起点升本科学生正常注册学籍,现将第一次专升本前置专科待核查名单通过长大继续教育工作群上传。请各校外教学点务必通知落实到每一位需要核查的学生,并按要求认真做好专升本前置学历资格核查工作

一、工作安排

1.线上学籍复查:各教学点于2025年2月28日之前完成《长江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前置学历线上复查信息表》(附件1),并报送至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吴老师(QQ:190220253)。

2.线下学校初审:线上学籍复查未通过的,需由学生本人按《长江大学专升本学籍前置学历线下核查材料提交清单》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各教学点审核后统一于2025年3月30日之前提交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进行学校初审。如需补充材料的,应在收到初审反馈后2周内再次补交材料。未按要求提交复查材料导致学校初审不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按规定于2025年6月30日取消其入学资格

3.省级部门审核:学校初审通过的,报送省级部门进行前置学历资格复查。省级部门审核通过的,按照相关流程予以补注册;审核不通过的,该生在教育部学信网上将无法取得专升本学籍,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材料要求

1.各教学点需将通知发送到每一位待核查的学生,做好送达记录。

2.学生个人及各教学点需认真阅读《长江大学专升本学籍前置学历核查材料提交清单》(详细说明版)的相关要求,并按照要求开展此项工作。

3.由各教学点统一报送材料至学籍科,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

4.证书证件类材料为扫描件(非手机拍照件)打印或者复印件;由站点老师核验原件后签署“原件已核,无误。”及经办人姓名、时间。档案类、证明类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出具部门档案章。

5.如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发生在前置学历就读期间,学生需联系前置学历院校做学历勘误,无需上报我校;

6.材料不全,不予受理;双重户籍或者姓名身份证号双改者,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1号  长江大学东校区南区 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 吴老师  0716-8185181。

、提交材料要求

1.专升本学籍前置学历核查材料提交清单(附件2);

2.前置学历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前置学历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1)前置学历为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学生,在学信网上注册学信档案,申请《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前置学历为2001年及以前毕业的学生,以及无法正常获取专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毕业证,可以在学信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4.如果前置学历身份证信息与现在所持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

①学生个人申请包括学生签名并按手印),要求把个人不间断履历、身份信息使用情况、身份信息变更原因及时间点说明清楚并承诺所述属实并对其负责

②新、旧身份证和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公安机关出具户籍变更证明,要求把变更项目的具体时间及原因写上,证明不同姓名或不同身份证号的所属人为同一人还需注明公安机关的收件地址、办理警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备学校核实函调;

③其它所需材料。

5.如专科学历使用身份信息为军(士)官证号,报考我校专升本时身份信息为居民身份证,除了提供第1、2、3条所述材料之外,还需提供:

①学生个人申请(学生签名并按手印);

②《退伍证》、《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同一人证明,附上收件地址、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备学校核实函调;

③若专科毕业后更改过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的,还需提供第4条所列材料。

6.如前置学历使用国外证书的,除提供第1、2、3条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供:

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国外证书真伪认证结果(截图打印,认证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附件:

1.《长江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前置学历线上复查信息表》

2.《长江大学专升本学籍前置学历线下核查材料提交清单》

 

 

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