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代表长江大学依法依规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各类培训项目。为确保合作培训项目有序、有效开展,保护学员权益、维护学校办学声誉,现严正声明如下:
一、所有与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合作开展的培训项目必须以协议的形式确认。培训协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由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与合作机构签订合作培训协议。严禁合作培训机构以长江大学的名义举办协议规定以外的业务;
二、所有合作培训项目的经费统一缴纳至长江大学计划财务处,不允许任何培训机构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经费来源为学员个人缴费的合作培训项目,由学员个人直接按照培训协议收费标准在长江大学计划财务处网上综合缴费平台注册缴费。不允许任何培训机构或个人另外向参训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四、凡第三方社会培训机构自行举办的培训业务皆与长江大学无关,请学员务必擦亮眼睛,以免上当受骗;
五、我院将对第三方社会培训机构和人员虚假培训招生的有关信息进行清理,并保留采用法律手段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的权利。
培训部电话:0716-8185451
监督举报电话:0716-8185036
特此声明。
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