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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秋季学位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8日 10:11     作者:     点击:

校外教学点、自考助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学位字[1988]012号)和《长江大学成人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长大校发[2022]156号)的规定,现将长江大学继续学院2024年7月本科毕业生(含自考生、成考生)申报成人学士学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15日。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2024年7月毕业的成人本科学生。

(二)毕业论文(设计)审核合格的本科毕业生。

本次申请学位的成人本科毕业生需按照《长江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基本要求》(修订)提交毕业论文(包含原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毕业论文信息汇总表、毕业论文评审表和任务书、查重报告。

各校外教学点需组织专家对申请学位的学生论文严格按照《长江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基本要求》(修订)组织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成绩≥75分才可提交学院,学院组织专业老师对申报学位的论文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审核合格方可申请学位,审核不通过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三)学位外语水平达到标准:

1.非英语专业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须参加长江大学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或2023年以前全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省外教学点学生参加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在籍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及以上(笔试部分)考试,成绩合格。

2.英语专业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须参加长江大学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第二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或2023年以前全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第二外语),参加专业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考试成绩合格,法语(TNF)、日语(NNS)或俄语(ТПРЯ)≥60分,德语(NTD)≥65分。

(四)课程考试成绩达到标准:

1.自考生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其它类成人教育(函授、业余)毕业生课程考试成绩≥75分;

2.自学考试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其它类成人教育(函授、业余)本科毕业生学位课程成绩≥75分以上。

三、申报要求

由各校外教学点、自考助学单位,按要求认真准确填写附件表格并盖章,带齐资料统一交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

四、申报应交资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

1.长江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与审批表一份(附件1)(教学站(点)负责人在教学站点审查意见栏签字并加盖函授站公章)。

2.长江大学成人本科学位申请数据汇总表(附件2)[自考生到自考办审核成绩并盖章](上交A4纸质版一份)。

3.小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登记自粘照片2张(与毕业证照片同版)(纸质照片按附件2照片粘贴格式贴好,只需粘住一角不要粘太牢,后期还需撕下粘在学位证上)。

4.如用大学英语四、六级申请学位需上交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二)电子申报材料

1.毕业论文材料

(1)毕业论文(设计)(学号命名PDF格式)

2)毕业论文(设计)评审意见表、任务书(fj+学号命名PDF格式)

(3)毕业论文信息汇总表

(4)论文查重报告(不得高于30%)(bg+学号命名PDF格式)

2.学位申请材料

(1)长江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与审批表

(2)长江大学成人本科学位申请数据汇总表

(3)电子照片(文件命名:姓名+身份证号JPG格式,像素要求:240*320)打包成ZIP格式。

3.需要发送的电子版文件需打包做成压缩包,文件名为站点名称+毕业论文审核或学位申请发送至邮箱(请不要重复发送)

(1)成考生材料发送电子邮箱453625688@qq.com

纸质版材料邮寄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长江大学东校区(南院)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林青梅 0716-8185138(发顺丰)

(2)自考生材料发送电子邮箱380963852@qq.com

纸质版材料邮寄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长江大学东校区(南院)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王婧 0716-8067222(发顺丰)

特别提醒: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或信息填写有误,将不予受理,请认真核对填写申报信息。

附件1:长江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与审批表

附件2:长江大学成人本科学位申请数据汇总表

附件3:毕业论文(设计)格式

附件4:毕业论文(设计)评审意见表、任务书格式

附件5:毕业论文信息汇总表模板

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与质量部

2024年4月28日